2020-05-13
責任編輯:何柏霖、嚴翊文
2019年4月26日,國際品牌百事集團怒告印度的四名農夫種植百事集團的馬鈴薯,並且要求一千萬盧比的賠償。百事公司的馬鈴薯是經過註冊、專門為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國際品牌「樂事洋芋片」所種植的,但怎麼種了一樣的馬鈴薯需要賠錢呢?這個故事帶出了一個近年來越來越受重視的議題—品種權。
林福容律師是義品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那到底律師跟農業有什麽關係呢?農業不是就只是負責種田而已嗎?跟律師這種行業到底有什麽關係呢?其實農業與法律息息相關,而今天要介紹的就是農業智慧財產權中的品種權。
品種權三個字可能聽來陌生,但說到「智慧財產權」大家應該都非常了解吧!沒錯,品種權就是智慧財產權的其中一種,而聽來陌生的品種權,卻是最貼近我們生活的一種!保護的對象不是植物品種本身,而是植物育種者應當享有的權利。而要申請品種權的條件也有嚴格的規定。農產品需要應具備新穎性,可區別性、一致性以及穩定性
台灣的農業發展方向跟歐美國家不同,台灣農業並不像美國澳洲的農業可以大規模的量產,而是靠品種的不斷創新來獲利。台灣講求的是高品質,高效率的生產方式。以蝴蝶蘭爲例,在台灣有專利登記的就有一千多個品種。
事實上在台灣,很多農民,或者是農業大學,又或者是農改所裏面,都有一些很專業的人員投入了很多的精力和心力在發展更多更新穎的農產品。林福容更認爲,台灣的農業發展絕對不輸歐美國家!在這種大環境的因素下,台灣農民的利益其實非常需要品種權的保護。
正因如此,品種權對於我們才是如此重要!2004年,立法院公布「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明文的規範出了品種權的概念,就是用來保護植物的新品種。然而如何界定「新的」品種,農民如何透過法律保障自己的心血呢?快來聽聽林福榮律師怎麼說吧!
2020-06-03│
2020-11-24│